结核性脑膜炎

首页 » 常识 » 常识 » 快速展业工具新旧重疾定义差异比较表
TUhjnbcbe - 2021/3/19 1:50:00
昨天小编发布了《重疾新定义即将出台,你准备好了吗?》这篇文章后,收到许多业务同仁的询问,不乏要求小编再弄个简单明了的作为补充,以便更好的提供给业务同仁展业使用,且更有利于客户理解。为满足广大业务伙伴们的要求,小编连夜赶制了下述图表,希望对于业务同仁和广大客户有所帮助。也欢迎大家随时咨询交流。如想了解详情,还请大家阅读上一篇文章《重疾新定义即将出台,你准备好了吗?》。在新的重疾定义征询意见稿中,还有这样一项要求,是监管机构为了更好保护广大客户利益而规定的,原文内容如下:2.3保险公司可以在其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增加本规范疾病范围以外的其它疾病,但在同一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不得含有保障范围高度重叠的疾病。如果新增疾病发病率极低,需在疾病名称中增加标注向消费者予以提示。具体要求以保险行业疾病管理办公室另行规定为准。解读1:“不得含有保障范围高度重叠的疾病”的具体含义是监管为了避免保险公司为了凑足病种数目,把同一个病包含的几个疾病拆成一个个的疾病表述来凑病种,使得条款中重疾病种显得较多,来误导客户的行为。例如:目前市场上百种以及百种以上重疾病种中包括:(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现行行业标准重疾病种中的一种)、(2)细菌性脑炎或脑膜炎后遗症、(3)病*性脑炎后遗症这三个重大疾病,而(1)种重疾已完全包含后第(2)和(3)种重疾。解读2:“新增疾病发病率极低,需在疾病名称中增加标注向消费者予以提示”的具体含义是监管要求:对于发病率极低的凑数目的病种,要在重疾名称中提示给消费者知晓,使得条款病种内容更加透明。如有问题,请
1
查看完整版本: 快速展业工具新旧重疾定义差异比较表